2023年5月,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对浏阳市某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拒不执行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2023年4月,浏阳市荷花街道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办依法对浏阳市某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 27号铁钎库门口左侧私搭一工棚,内安装一机械进行拉丝作业。浏阳市荷花街道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办当天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对该私搭的工棚进行拆除,责令在2023年4月30日前整改完毕。2023年5月,浏阳市荷花街道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办对该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企业没有在责令整改的期限内拆除该工棚;2、改变工房用途:25#包装材料间(无危险等级),检查时存放电光花有药半成品12架(危险等级1.3级),合计药量10公斤。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对该公司处49000元罚款、对责任人谭某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